永远的思念—忆念恩师李锐夫先生(二)

戴崇基

在与先生的相处中对先生的崇敬之心油然而生,先生在我心中逐渐树立起了一座高大道徳丰碑和人品楷模。

一、公正严明

先生一生担任过不少公职,对待公职他一贯地尽职尽力,公正严明,公私分明,从不谋私。

对他领导的科研组,他总是尊重系里的安排,从未要求任何特殊照顾和干涉过系里的工作。

作为某一方面的负责人,总会有某些资源,即便是为政最淸廉,律己最严格者,也可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为亲人朋友提供一些直接或间接的便利。

但是先生更为律己,在“文革”后本市首次评审高校教师职称中,先生因为是高教局副局长,故担任职称评审组的组长。由于这次他的女儿、女婿和我都提出了申请。当然,当评审到我们时,先生只要坐在那里,一句话也不说,也会对我们三人的评审有利,同时又完全合法合理,无可指责。只是先生为了做到绝对的公正公平,也为了避嫌,在讨论任何具体问题时,他一律不出席。直至评审结束后很久,也不见先生告知结果,当我问了他后,才知先生从未过问此事。后来我去问了参与评审的程其襄先生,才得知我们三人都通过了。先生当然高兴。

此类事例比比皆是,有目共睹。

二、守信重诺

先生只有一位哥哥,在先生离家深造时,由他哥在老家操持家族事务,在解放初的土改扩大化时被镇压了。先生在外知晓后,立即赶回家料理后事,并安慰嫂嫂说:今后,只要嫂嫂在世,他一定拿出工资的一半抚养嫂嫂一家。

此诺一出,先生一直守诺,甚至在“文革”中先生工资被削也不变。更使人感动的是先生病危时,还叮咛他的女儿李玉茜老师,在他过世后,他的子女仍要负责赡养嫂嫂。

此事是我在先生病危陪夜时亲见,怎能不为先生守信重诺的高风亮节而感动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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